2002-12-08 23:28:06
我堅持著,「放棄一個人,談何容易。」至少在一週前,我仍是這樣堅持著。
但是,我真切的感覺到,
放手,只在於心境的轉變。
人是很妙的生物,
心思千百轉,常在轉瞬間完成。
簡言之,時候到了,手,就會突然鬆開了。
在一種沒什麼心情的狀態下,好像不太知道要說些什麼。
就像在平流層,飛機只是穩穩的飛著。
一個人呢~就只我一個人。
不用跟緊著誰的腳步急急的追,不用連在夢中也要不斷提醒自己「我要成長」。
我終於回到了那個,從愛情小說中明白愛情真理的自我。
問我:你真的放掉他了嗎?
我也不知道。
上bb第一件事,還是習慣性的查詢他的id,這樣算不算放掉?不算吧!
那我究竟在平靜什麼??
只是不在執著於一個我幻想出來的結果吧,只是不在認為只有愛情才可以滿足我吧!
執念真是個可怕的事。
我,有你們就夠了。
至於他...我要他再度好好看我,承認我,是曾令他欽賞的那個我。
2008年4月25日 星期五
跨過那條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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